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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修正案为粤东企业 减免关税60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23 09:07 点击次数: 来源:海关总署

近日,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自《〈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实施一年以来,该关共签发亚太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10853份,涉及货值81391.97万元,帮助粤东外贸企业获得关税减让6119.83万元,惠及玩具、服装、钢铁制品、塑料产品等主要出口签证产品。

据汕头海关介绍,2001年,我国加入《亚太贸易协定》,这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我国目前唯一涵盖东亚、南亚地区并正在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去年7月1日,《修正案》作为《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文件正式生效实施,包括中国在内的6个成员国共对计10000余个税目的产品削减关税,降税税目总数较上一轮关税减让增长2.5倍,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平均降税幅度为33%,为中国的产品出口提供了大好机遇。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关税优惠,汕头海关主动发挥原产地签证职能优势,及时向企业宣讲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关税减让幅度比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原产地签证自助打印等业务模式改革,应用智能化手段缩短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粤东外贸企业拓展贸易渠道,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李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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