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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太原海关查扣象牙制品69件

发布时间:2019-07-10 08:57 点击次数: 来源:海关总署

山西晚报讯(记者 赵德伟)出国旅游,购买含有象牙、红珊瑚、虎骨、小叶紫檀等物品,若未获相关部门批准,出入境时被查获,最高将会被判无期徒刑。7月8日,太原海关召开“打击象牙走私等濒危物种”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太原海关共查获通过邮寄、旅检通道走私和违规携带濒危物种制品情事10起,查获违规、违法人员11名,查扣象牙制品69件,计1807.57克;查扣红珊瑚制品7件,计335.4克;查扣砗磲制品3件,计210克。

太原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陆杨介绍,太原海关将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作为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近两年,缉私部门针对可能通过旅检、货运、邮递快件等渠道走私入境的风险,大力开展侦查研判,强化情报信息交流和执法联动,加强对走私线索的深挖扩线,对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活动进行有效打击,年初到现在,共刑事立案侦办走私象牙制品案件3起,行政处罚案件7起。

“在办理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案件有着一些共性。”太原海关缉私局副局长过晓峰介绍:首先是涉案物品以象牙为主,特别是今年已经查获的3起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刑事案件中,全部为走私象牙制品,而且协助其他兄弟海关在太原关区核查、追缴的涉案物品中,也多为象牙制品;同时,走私手段呈现网络化,走私分子多通过“QQ”、微信等网络渠道从国外购买禁止进境物品,通过网络支付平台支付费用,再通过网络联系国内其他买家倒卖,走私违法活动非常隐密,查发取证难度较大;此外,查发地点多为旅检和邮寄快件渠道,在旅检渠道,多数为旅客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经意间携带入境,构成违规,从而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在邮递渠道,多数为伪报品名,故意隐瞒禁止进境物品名称,构成走私违法,被海关缉私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来源地相对集中,从太原关区近年来查发的案件来看,来源地多为濒危动物制品监管较为薄弱的非洲、东南亚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有从欧洲邮寄入境的部分涉案邮件,但数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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