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式联运申报系统拟调整业务报文导入接口,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原有出口多式联运业务报文接口
1、出口多式联运申请单报文:表头“多式联运经营人代码”改为“传输人代码”,新增“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分单表体新增“总提运单号”;轨迹表体新增“代理企业代码”,去掉“境内启运地口岸代码”、“境内目的地口岸代码”;出境提运单表体去掉出境集装箱信息。
2、出口多式联运删除申请报文:表头“多式联运经营人代码”改为“传输人代码”;表头和表体中的“变更原因”长度改为255字符。
3、到货信息、离场信息报文:表头去掉“申请地口岸代码”;集装箱表体去掉“境内运输工具代码”,增加提(运)单/多式联运分单信息,多式联运分单表体去掉“境内运输工具代码”;离场信息集装箱表体增加封志信息。
4、出境物流信息补充报文:表头去掉“申报地海关代码”、“出境地关区代码”、“出境地口岸代码”、“出境地监管场所代码”。出境提运单表体去掉出境集装箱信息。
5、境内物流信息变更报文:表头去掉“申报地海关代码”,“变更原因”长度改为255字符;轨迹表体去掉“境内启运地口岸代码”、“境内目的地口岸代码”。
二、新增进口多式联运申请单、拼箱报告、提运单拆分、落货申请、代理企业变更、传输人权限申请相关业务报文导入接口。
调整后的接口内容参见:开放平台-接口文档-舱单申报-多式联运-《多式联运系统报文导入接口》。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