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6号(关于开展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的公告)及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7月31日20点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单证查询打印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如下:
一、系统名称变更
原“报关单自助打印”更名为“报关单证查询打印”,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货物申报”-“报关单证查询打印”进行访问。
二、系统功能调整
1、调整原自助打印功能,企业可持收发货人法人卡进行报关单证自助打印申请或导出操作。
2、新增结关报关单查询导出功能,企业可持收发货人法人卡进行查询或导出操作。
三、开展业务试点
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北京、满洲里、福州、厦门、青岛、长沙、广州、黄埔、海口、南宁海关开展报关单证及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
四、操作手册
报关单证查询打印系统操作流程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报关单证查询打印》操作手册。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