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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一大批外贸新规生效实施!对外贸业务至关重要!

发布时间:2025-08-05 16:17 点击次数: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财联社

近期,国内外颁布多项国际贸易投资政策和法令,这些新规定已经或即将开始生效实施。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救济、产品检疫、外国投资等方面均有涉及。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国内

8月1日起实施中国—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7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64号(关于实施中国—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中国海关、贝宁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贝宁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贝宁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1日起实施中国—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7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60号(关于实施中国—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中国海关、泰国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泰国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泰国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8

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7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5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涉及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

8月1日起在北京、满洲里、福州等地海关开展报关单证及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7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46号(关于开展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企业获取保管期限内的报关单证及数据,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北京、满洲里、福州、厦门、青岛、长沙、广州、黄埔、海口、南宁海关开展报关单证及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

8月1日起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6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39号(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为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25年8月1日起,海关按照规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7月17日起中国马来西亚互免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办签证。

7月15日实施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及口岸申报相关要求7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47号(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有关要求的公告),为进一步强化进口食用植物油全链条监管,规范和加强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管理,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散装食用油脂储藏和运输操作规程》(CXC 36),现就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及口岸申报明确有关要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月7日起优化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6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38号(关于优化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的公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监管(不含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申请)。自2025年7月7日起实施。

7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7月1日,国内航空公司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等64项行业标准7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61号(关于发布《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等6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商务部发布新版《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7月15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目录》删除3项技术条目,新增1项,修改1项。删除中国传统建筑技术1项禁止类技术条目和建筑环境控制技术等2项限制类技术条目;新增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修改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有色金属冶金技术。

公布海关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核查相关法律文书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41号(关于公布海关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核查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海关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核查,现将相关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5号(关于规范海关核查工作的公告)同时废止。

多国多种产品获准进口7月,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刚果共和国花生、厄瓜多尔鲜食芒果、新西兰野生水产品、冈比亚花生、埃塞俄比亚豆粕、香港乳品、马拉维夏威夷果、冈比亚腰果等多种产品获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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