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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12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单数据订阅推送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10:25 点击次数: 来源:河北电子口岸

尊敬的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报关单增加了相应申报栏目,“单一窗口”拟对报关单数据订阅推送报文规范同步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报关单数据订阅报文规范调整

1、报关单数据订阅报文表体信息DecList中增加“禁限管制识别码”、“禁限管制申报要素”节点信息。

2、“禁限管制申报要素节点”下包含“禁限管制规范申报类别代码”、“禁限管制规范申报要素序号”、“禁限管制规范申报要素名称”、“禁限管制规范申报要素值”。

二、接口说明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开放平台-接口文档-订阅推送-报关单数据订阅推送-《报关单数据订阅推送接口说明》。

相关调整将于2026年5月12日起生效,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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