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关于6月11日网络维护的公告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数据中心计划于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21:00到24:00进行网络维护,期间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数据申报及回执接收可能出现短暂延迟。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10-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6年6月5日

关于6月1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系统更新的通知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以下简称《280号令》)相关规定,该规章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落实《280号令》注册管理新要求,规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流程,数据中心定于2026年5月29日17:00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系统功能升级更新。现将本次系统更新核心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官方推荐注册食品目录范围 依据《280号令》关于境外企业注册分类管理要求,系统同步调整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将未烘焙咖啡豆和可可豆调出官方推荐注册食品目录,缩减油料、杂粮、保鲜蔬菜、干豆等品类的官方推荐注册适用范围。 目录调整后,列入新版官方推荐注册目录的食品品类,境外生产企业仍须凭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方可申请对华注册;未列入目录的食品品类,境外生产企业可按照规定自主向中国海关提交注册申请。 二、新增多元化注册申请方式,优化申请渠道。 结合《280号令》清单注册等新规要求,系统新增清单注册申请模式,分类完善注册申请渠道,具体适用规则如下: (一)属于官方推荐注册目录的食品企业,可选择三种申请方式:一是经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审核后向海关申请;二是持境外主管当局出具的有效推荐函,直接向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三是通过境外主管当局批量清单模式开展注册。 (二)属于自主注册范围的食品企业,可选择两种申报方式:一是直接向海关总署自主提交注册申请;二是通过境外主管当局批量清单模式开展注册。 述清单注册方式,仅适用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与海关总署已签订书面约定、明确实行清单注册管理的情形。 三、启用在华注册自动延续功能 系统正式启用注册自动延续功能。除列入海关总署公布的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的境外生产企业外,其余已完成注册的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时,系统将自动延续其注册资格,企业无需手动提交延续申请材料。 列入不予自动延续清单的企业,须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12个月内,主动通过系统提交注册延续申请,完成审核流程后方可延续注册。 四、操作指引及工作要求 本次系统更新后的完整操作流程、申报规范及功能说明,详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步更新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系统用户手册》,请各企业自行查阅学习、规范操作。 请各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本次系统更新及《280号令》实施要求,合理安排注册申请、资质延续等业务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6年5月29日

关于5月30日海关系统维护的公告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海关计划于2026年5月30日(星期六)3:00至6:00进行水空、公路、铁路舱单及运输工具、智能卡口系统维护,期间影响相关功能的海关审核,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的申报及查询不受影响。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6年5月29日

关于5月27日拟证出证系统维护的通知

[详情] 尊敬的用户: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计划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22:00至23:00进行拟证出证系统维护,期间将影响证书申请、查询、打印等功能 ,请用户提前做好安排,尽量避开在该时段内办理业务。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6年5月26日

1 邢汾高速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初步设计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展开

[详情] 近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邢汾高速公路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河北高速集团邢汾分公司及行业资深专家参加会议,共同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为保障项目设计质量,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自项目启动以来高度重视,统筹优质技术资源,组建设计团队,参与初步设计。评审会上,设计团队围绕项目路线走向、技术标准、工程重难点处置方案及投资控制等核心内容进行详细汇报。评审组认为,项目设计方案科学合规、贴合实际,满足规范及深度要求,顺利通过本次评审。这也标志着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关键性进展。 该项目位于邢台市信都区路罗镇清家沟村,为部分互通+U型匝道。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现有路网及互通出口压力,服务景区开发建设,进一步促进信都区经济社会发展。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惠企直通车”系列宣讲活动第二期成功举办 展开

[详情] 为帮助辖区涉外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推动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和跨境金融服务直达企业,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联合工商银行成功举办第二期活动,26家涉外企业的56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会。 本期活动结合当前汇率趋势,展示多样化案例。外汇局工作人员深度解析了外汇便利化新政并现场答疑,进一步加深企业对政策红利的理解和运用;工总行专家分析了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与汇率变化,帮助参会企业精准决策;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各类避险工具,为企业定制了个性化风控方案。企业代表坦诚分享了本企业的风控转型之路,将汇率风险管理融入日常经营,通过汇率避险产品锁定成本与利润,有效提升了经营稳定性,为参会企业提供了多元参考。各企业还就境外投资路径、贸易单证审核、贸易新业态支持政策等问题与外汇局、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

3 石家庄机场再添两条国际全货机航线 展开

[详情] 继4月4日石家庄至捷克俄斯特拉发国际全货机航线顺利首航后,我省国际航空货运布局持续加快。4月11日、14日,石家庄至比利时列日、俄罗斯莫斯科两条国际全货机航线相继开通。三条航线均由河北交投集团所属河北航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全程组织协调,标志着石家庄机场国际货运通道进一步拓展,欧洲及俄罗斯方向航线网络更趋完善。 此次开通的两条航线定位清晰、优势互补,与此前开通的俄斯特拉发航线形成协同发力格局。其中,石家庄至比利时列日航线为石家庄机场本年度新增的重点国际全货机航线,于4月11日7:30正式首航,采用波音767全货机执飞,每周1班,首航航班装载货物50吨,以跨境电商货物为主,重点服务于Temu(拼多多国际站)相关货源。列日作为欧洲核心航空货运枢纽,拥有成熟的中转分拨网络,这条新增航线的成功开通,将有力提升河北货物在欧洲区域的中转与辐射效率,为企业打通直达欧洲、辐射全球的物流通道。 石家庄至俄罗斯莫斯科航线于4月14日11:40复航,采用俄制伊尔96全货机执飞,每周1班,首航货物载量76.4吨。作为重点培育的精品航线,该航线具备稳定货源,运输货物以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纺织服装等河北优势出口品类为主,将进一步深化河北与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的经贸往来,畅通中俄贸易空中物流通道。 目前,石家庄机场已开通至俄斯特拉发、列日、莫斯科三条国际全货机航线,初步形成覆盖中东欧、西欧、俄罗斯的立体货运网络,为打造区域性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河北交投集团将全面落实“冀货冀运”“冀货出海”部署,以拓展航线网络为核心,统筹推进航空物流体系建设,完善航线培育与运营机制,稳步扩大国际航线覆盖。同时,立足河北产业与外贸需求,深化货源组织与服务保障,推动航线稳定运行、提质增效,带动石家庄机场货运规模持续增长,为构建畅通高效的国际航空物流通道提供支撑。

4 河北交投集团省交规院、京雄云控公司亮相全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 展开

[详情] 3月26日至27日,第28届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在福州举办。河北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齐树平带队参会,该集团所属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京雄云控(北京)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建设管理论坛(三)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专场,并携河北智慧交通全链条建设成果参展。 论坛聚焦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齐树平作主旨报告,系统阐述集团数智化转型顶层设计与实践成果,分享太行交通数智大模型、“北斗+5G”融合应用等核心进展,彰显河北交投以技术创新赋能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展会期间,河北交投集团携所属河北交规院、京雄云控公司参展,展台以“数驱新质、协同共生、智筑安全”为核心主题,紧扣公路基础设施数智化转型、车路云网一体化落地等命题,成果覆盖解决方案、核心产品、落地实践三大维度。在AI驱动全链条解决方案方面,全新升级AI驱动模式,实现太行交通数智大模型与交通全业务深度融合,重点展示“AI驱动+车路云网一体化数字交通核心解决方案”。该方案依托自研大模型重构五大核心体系,将传统人工管控转变为AI智能决策管控,实现交通事件秒级处置,已在石太、衡昔等多条高速落地,覆盖河北全省3200余公里运营路段。作为我省首个交通行业垂类大模型,太行交通数智大模型采用“1+2+3+7+N”架构,为可落地200余个交通应用场景,显著提升了该集团办公效率、工程风险管控、路网运营调度效能。 在核心产品方面,该集团展示三款自主研发产品:第三代92GHz交通毫米波雷达实现芯片到整机全栈自主,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衍射编码快照式高光谱相机实现道路隐患高精度识别;5G下沉边缘云一体机实现云边端深度融合,极端情况下可独立完成安全预警。 此外,展区还呈现集团校企合作、产业联动成果,聚焦AI技术联合攻关与场景落地,践行协同共生发展理念,凝聚全产业链合力,推动交通数智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5 省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 展开

[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近日,省厅印发《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围绕促进行业公平竞争、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打造保障有力要素环境三方面出台15条具体举措。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我省今年将巩固拓展“双盲”评审改革成果,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整治网约车无序低价竞争,促进订单合规率增长10%以上。实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转籍“跨省通办”。统一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运、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格式,规范申报资料内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标准化、材料规范化。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    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我省今年将鼓励支持网络货运和规上货运企业高质量发展,网络货运企业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5万辆,规上货运企业新增80家。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推进铁水联运、公铁联运、水水中转和散改集,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150万标箱,铁水联运量增长8%。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品质提升,2026年完成64对服务区改造,全省26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完成改造提升。开展常态化政企对接,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开放京雄、京港澳高速等路段自动驾驶跨省物流场景。完善执法与监管协同运行机制,建立监管事项清单。 打造保障有力要素环境,我省今年将面向交通运输产业集群开展首批交通运输英才评选,推荐更多取得突出成绩的技能人才。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指导新建高速公路收费站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快速通行。推动民用机场条例颁布施行,加快港口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雄安新区轨道快线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进程,开展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修订调研,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拓展非现场检查手段,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详情] 石家庄海关统计显示,2026年一季度,河北省进出口总值1849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下同)增长35.8%,高于全国2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67亿元,增长28%;进口782亿元,增长48.2%,实现外贸良好开局。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进出口模式多元布局。从数据看,以市场参与度更高、更灵活的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523.6亿元,增长25.3%,占进出口总值的82.4%。此外,物流效率更高、产业聚集更强的保税物流和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快速增长,一季度,以保税物流和加工贸易方式分别进出口213.9亿元、78.8亿元,分别增长166%、68.2%。 对外开放格局加速拓展。随着河北外贸“朋友圈”的不断扩大,开放格局正从“点状突破”向“多点支撑”转变。一季度,对拉美地区、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分别进出口266.4亿元、211.2亿元、210.3亿元,分别增长36.9%、37.3%、97.6%,合计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长17.1个百分点。同期,对澳大利亚进出口181.9亿元,增长7.5%;对欧盟进出口173.6亿元,增长34.9%;对巴西进出口106.3亿元,增长13.1%。此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持续走深走实,对共建国家进出口1203.2亿元,增长51.8%,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5.1%。 出口新动能持续发力。好产品是外贸发展的根基,多年来,河北深耕传统产品的提质更新和新兴产品的开发创造,一批批优质产品加速走出国门。一季度,河北机电产品出口508.1亿元,增长23.3%,占出口总值的47.6%。其中,汽车出口140.1亿元,增长12%;锂离子蓄电池出口11.9亿元,增长8.2倍;光伏产品出口7亿元,增长67.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62.2亿元,增长19.8%,其中电子技术出口17.7亿元,增长39.2%;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出口10.6亿元,增长28.3%;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9.6亿元,增长79.5%。同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137.6亿元,增长17.1%,其中纺织服装出口64.6亿元,增长4.8%;钢材出口121.6亿元,增长58.5%。新旧动能的协同发力不仅体现出河北产业基础的稳固,也使外贸结构更加均衡、韧性更强。 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3月,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0.4%,为12个月内最好水平,制造业景气水平回升有效扩大了国内资源能源类商品进口需求。一季度,河北能源产品进口281.3亿元,增长166.9%,占全省进口总值的36%。其中,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198.9亿元,增长6%;原油、天然气分别进口185.2亿元、84.4亿元,均实现30%以上的增长速度。

[详情] 深入一线“精准触达”,聚焦产业“定向滴灌”。近日,石家庄海关紧扣稳外贸、促发展主线,在衡水市安平县举办“12360政策直播间走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政策宣讲活动。该活动为石家庄海关支持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7+3”政策体系出台后深入产业前沿宣传解读第一站。活动聚焦“中国丝网之都”千亿级产业集群,专题解读海关支持县域现代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本次宣讲会由石家庄海关主办,衡水海关、安平县政府承办,采用“线下+线上”模式开展,安平县200余名丝网企业代表现场参会,省内其他外贸企业11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同步观看。 活动现场,海关业务专家结合安平丝网外贸实际案例,深度解读《石家庄海关支持县域现代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介绍“县域+场所+口岸”三级集货中心总体思路与核心举措。同时,详细讲解AEO认证、主动披露、合规申报等海关惠企措施,帮助企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规避市场开拓风险。活动现场还设置了问答环节,与会企业边听边记,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踊跃提问,互动氛围热烈。 “这种形式很好,很接地气,既有宏观政策,又有案例解读,既解渴也实用,贴合丝网行业实际。”安平县星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邹海兵表示,“通过与海关专家的现场沟通,解决了我们在产品申报方面的困惑,也学到了很多其他的外贸新知识,收获很大。” 安平丝网作为河北省首个千亿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拥有500多年传承,形成从拉丝、织网到深加工、外贸出口的完整产业链,产品远销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编织类丝网产销量、出口量占全国80%以上,是河北制造走向世界的标志性名片。 一季度,安平外贸交出亮眼“成绩单”,进出口总值16亿元,同比增长32%。外贸大幅增长的背后,离不开衡水海关的精准帮扶。今年以来,衡水海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好惠企政策组合拳,持续助力壮大丝网外贸主体,不断释放原产地政策红利,全面落实进出口税收优惠、通关便利化、AEO培育等惠企举措,为丝网出口按下“加速键”。 衡水海关关长孟勇表示:“服务发展是海关职能所在。下一步,衡水海关将充分发挥属地海关优势,聚焦丝网产业设备更新、便捷通关、市场拓展等需求,做好产业发展外贸调研,针对企业实际问题持续开展精准帮扶,为丝网产品出海保驾护航。” 聚焦全省“8+107”重点产业及特色产业集群布局,石家庄海关近日出台了《支持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重点围绕钢铁、化工等7个重点领域和石家庄生物医药、保定箱包、唐山机器人等3个特色集群,按照“普适性+定制化”思路,细化出126条具体惠企举措。根据不同产业特点,梳理外贸通关共性问题,通过政策宣讲、入企走访,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石家庄海关将充分用好“关长送政策上门”“石家庄海关12360政策直播间”等特色机制平台,推动相关措施直达基层、惠及企业,推动全省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详情] 据石家庄海关统计,2026年一季度,该关为河北省出口企业签发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原产地证书2532份,签证金额11.8亿元,享受进口国关税减免约17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4%、64.2%、64.2%,有效提升“河北制造”海外市场竞争力。 宝瑞泰(沧州)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沧州的塑料薄膜出口企业。“今年以来,我们公司在海关办理了93份RCEP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些证书,可以享受到140多万元的关税减免。”公司经理刘明介绍,海关动态跟踪企业出口情况,建立专属服务机制,匹配最优关税减让方案,为他们下一步优化出口布局,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保障。 据悉,为让原产地政策加快转为企业出海红利,石家庄海关还持续推行“线上申请+智能审签+自助打印”签证模式,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压缩审核时限,实现原产地证书即报即审即领;设立“绿色通道”,提供原产地业务预约办理、容缺办理等便利措施,保障货物快速通关、及时享惠。 石家庄海关关税处副处长薛茜表示:“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政策宣传的深度与广度,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业态的辅导。通过大数据分析报关数据,建立政策适配企业清单,助力更多外贸企业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拓展国际市场。”

[详情] 《河北日报》4月23日6版 近日,在霸州市春松家具有限公司车间里,一批木制椅子完成打包,即将发往东南亚。至此,该企业转型出口以来的首个海外订单全部发货。负责人周泽皓看着集装箱卡车驶出,长舒了一口气:“海外市场的大门,算是叩开了。” 仅在一个多月前,周泽皓还急得睡不着觉。那时,他攥着刚签下的东南亚订单,既兴奋又焦虑。兴奋的是开拓了新市场,焦虑的是他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注册登记制度和出口检疫要求一无所知。 周泽皓听同行说过,家具这类竹木草制品检疫不合格,轻则重新处理,重则销毁和退运。“货出了门,钱没到手,还得赔违约金。”他越想越坐不住,最终拨通了石家庄海关12360服务热线。 接线员认真记录下他的问题。让周泽皓没想到的是,不到两小时,石家庄海关所属廊坊海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第二天,廊坊海关关员就来到公司。他们扎进车间里,从车间布局到工序衔接,从热压机的压力、温度到作用时间,逐一推演优化。 企业原有生产流程按内贸标准设计,与出口检疫要求差距不小。关员们手把手帮助企业全面重构出口质量管控体系,修订质量管理手册,并建立以统一订单号为核心的追溯机制,确保每一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库,全流程可查可溯。 短短几周,春松家具的软硬件全面达标,完全符合出口标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货物陆续发往海外。“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大难题,我们做出口心里有底了。”周泽皓说。 廊坊海关开展“一对一”帮扶的同时,12360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梳理热线受理情况发现,多家廊坊家具企业集中来电咨询此类问题。 “这很可能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一个产业在特定发展阶段面临的普遍性难题。”石家庄海关12360服务热线负责人吴迪说。 海关对此展开产业调研发现,廊坊家具产业历经近40年发展,已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但企业多由早期的家庭作坊、小型加工厂起步,以中小制造企业为主。近年来,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大量企业同时转向海外市场。从内贸到外贸的转型,成了大家共同面对的坎儿。 于是,3月中旬,一场政策宣讲会在霸州家具展厅举行。石家庄海关的业务骨干现场开讲,并同步线上直播。 上百家家具企业负责人到场,更多企业代表在线参与。关员们从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认证、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到远程属地查检、报关单修撤,逐一进行讲解,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企业后续咨询。 “以后遇到问题,发微信就能问。”霸州欧戈家具有限公司经理黄欢宁说,“这不仅降低了经营成本,也让我们拓展海外市场更有底气了。” 一家企业的求助电话,促成了一场覆盖整个产业的主动帮扶行动。从帮一个企业到帮一个产业,从“一次办好”到“一办到底”,这不仅是服务方式的升级,更是工作理念的转变。 如今,石家庄海关聚焦全省8个重点产业、107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构建起包含7项普适性服务举措和3类定制化解决方案相结合的“7+3”支持政策体系。 石家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河北省家具及其零配件出口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正如周泽皓所说:“海关把政策变成了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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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近期,中国海关多次在产自意大利、韩国等国家的进境植物种子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马铃薯斑纹片病菌(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该病菌可对马铃薯、番茄、胡萝卜等茄科和伞形科寄主植物造成危害,严重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为防范该病菌传入,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决定采取以下检疫措施:   一、暂停办理引进产自马铃薯斑纹片病发生国家和地区(见附件)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种薯等繁殖材料的生产用种检疫审批。   二、暂停办理引进产自意大利、韩国的番茄(Solanum lycopersicum)、辣椒(Capsicum annuum)、胡萝卜(Daucus carota var. sativa)、芫荽(Coriandrum sativum)、旱芹(Apium graveolens)、荷兰芹(Petroselinum crispum)种子等繁殖材料(以下称种苗)的生产用种检疫审批。   意大利、韩国植物检疫主管部门书面提供其境内马铃薯斑纹片病发生情况,经评估符合条件后,恢复办理自相关国家未发生该病的区域,引进种苗的检疫审批。相关种苗出口前,意大利、韩国的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应抽取代表性样品,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7号《限定性有害生物诊断规程—DP21:马铃薯斑纹片病菌》(ISPM No.27—DP21)规定的PCR方法进行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并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lants for planting is originated from area free of 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 and has been tested prior to export, and is found free of 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该批种苗产自马铃薯斑纹片病非发生区域,出口前经检测,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   三、产自附件中除意大利、韩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种苗,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应按照第二条第二款中有关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并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lants for planting has been tested prior to export and is found free of 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该批种苗出口前经检测,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对在本公告规定实施时间之前,已从原产国家或地区启运的货物除外。   四、产自附件中国家和地区的种苗,经第三国或地区转口输华的,应按以下要求出具检疫证书:   (一)在第三国或地区仅进行仓储或拼装,未受有害生物污染,第三国或地区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应出具转口植物检疫证书,同时随附原产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出具且带有相应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或经第三国或地区植物检疫主管部门确认的副本。   (二)在第三国或地区受到有害生物污染,第三国或地区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应按照第二条第二款中有关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并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lants for planting has been tested prior to export and is found free of 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该批种苗出口前经检测,不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   对在本公告规定实施时间之前已从第三国或地区启运的货物除外。   五、各海关应对来自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种苗随附植物检疫证书进行审核,并对货物实施检疫,发现证书不符合要求或检出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的,依法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对种苗的隔离试种和引进后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后立即依法处置。   本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马铃薯斑纹片病发生国家和地区.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5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范马铃薯斑纹片病菌传入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范马铃薯斑纹片病菌传入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2026年第28号公告中对莱索托羊毛的禁令。从莱索托进口的羊毛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法典有关口蹄疫病毒灭活技术要求。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5月2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莱索托羊毛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莱索托羊毛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西班牙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区域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检验检疫要求的禽类及其产品输华。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5年联合公告第17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5月2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对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实施区域化管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对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实施区域化管理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信办法》),海关总署结合试点情况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对铁路、公路运输方式(以下统称陆运)进口煤炭检验实施采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陆运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煤炭商品编码清单》(见附件1)所列煤炭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二、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采信机构应当按照《进口煤炭检验采信相关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见附件2)要求对陆运进口煤炭实施检验。   三、检验报告内容   采信机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委托,对陆运进口煤炭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采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模板(见附件3)编制签发,并随附取样和监装照片。   四、检验报告有效期   采信机构对同一矿区同一品种的煤炭按照检验批进行取制样,以不超过5000吨为一个检验批。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仅对该检验批煤炭有效,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六个月。   五、采信机构要求   (一)申请条件。   检验机构申请纳入进口煤炭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除满足《采信办法》第七条第一、二、四、五、六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进口煤炭原产国注册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检验机构,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 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体系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本公告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二)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按照《采信办法》第八条规定向海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详见《“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见附件4)。   六、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如需对进口货物申请检验结果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选择“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检验报告、《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见附件5),海关按照《采信办法》实施采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实施采信的进口煤炭商品编码清单.docx   2.进口煤炭检验采信相关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doc   3.检验报告(模板).doc    4.“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docx   5.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doc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铁路、公路运输方式进口煤炭检验采信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铁路、公路运输方式进口煤炭检验采信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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